瀚沣法律咨询

  •  会员未认证
  • 17318410031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段律师
  • 手机:17318410031
  • 地址:重庆渝北区
友情链接
  • 暂无链接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重庆律师:房产户名减少应如何办理?
新闻中心
重庆律师:房产户名减少应如何办理?
发布时间:2017-12-13        浏览次数:224        返回列表

重庆瀚沣律师17318410031 或 023-86827607

在买房时,并不是交完款项可以入住之后这间房子就属于买主了,要将所有手续全部办完才算是买房成功,其中包括最重要的房产证,房产证上有几个人的名字,房子就属于几个人的共同所有。在房产证上增加名字是常见的情况,而房产户名减少应如何办理?重庆律师瀚沣律师为你解析

一、房产户名减少应如何办理?

减少名字的情况,属于产权转移的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国税发(2006)144号文件,涉及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的营业税、契税和印花税的管理,以及个人将受赠不动产对外销售的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管理等相关措施,目的就是为解决假赠与偷逃税款的问题,加强房地产交易中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的税收管理,堵塞税收漏洞。 该文件有关内容如下:

1、明确“个人向他人无偿赠予不动产”所包含三种情况:继承、遗产 处分及其他无偿赠与不动产。

2、在营业税缴纳方面,应分不同情况向税务机关申请免税,办理免税手续。

3、无偿取得赠予不动产,受赠人应交纳契税、印花税。

4、个人将受赠不动产对外销售时,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以财产转让收入减除受赠、转让 住房过程交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额,按20%适用税率。

5、受赠人再次对外销售该不动产,需征收营业税。住房的购房时间分不同的取得 方式起算时间不在。特别强调:对通过其他无偿受赠 方式取得的住房,该住房的购房时间按照发生受赠行为后新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确定。

二、房产证减少名字需要人到场吗?

要看这套房子贷款是否还完,如果还完了,就很简单,拿上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夫妻双方到房产交易中心去办就可以了,几十块手续费而已。如果贷款没还完,那就有点麻烦,因为减名字的话房产证要换掉,房产证号也会变,相应的,在银行的抵押证也要变,这样还要去银行开证明什么的,还要向银行申请变更抵押人。银行同意后再去交易中心办理。

房产户名减少应如何办理?要进行房产证上户名的减少,要看房子的贷款是都还完,如果房子已经没有贷款了,就可以拿着身份证和户口本结婚证直接去交易中心办理;如果房子贷款还没有还完,要去银行开证明申请变更抵押人,银行同意后才能去交易中心办理。

更多法律咨询法律知识http://www.cqhflaw.com/2017/fcjf_1124/208.html

顶泰法律咨询热线(成都):028-86751132;18080821639

顶言法律咨询热线(北京):010-65360262;18601326218

冠杰法律咨询热线(深圳):0755-83210049;18924582749

顶匠法律咨询热线(广州):020-38856589;18102825651

瀚沣法律咨询热线(重庆):023-86827607;17318410031

灵均法律咨询热线(武汉):027-88231986;181627585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