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平县森驰金属丝网制品有限公司

  •  会员未认证
  • 13165555855
网站公告
正常接单中
联系方式
  • 联系人:苑立超
  • 手机:13165555855
  • 地址:河北省衡水市安平县城东工业园区创业路152号
友情链接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浅谈钢格板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
新闻中心
浅谈钢格板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
发布时间:2017-11-14        浏览次数:328        返回列表
目前在钢格板工程招投标活动中, 建设单位采取一系列手段来保护自身利益, 违规操作, 明招暗定, 搞虚假招标。 投标单位为了竞争取胜, 也采取了一些违规行为, 扰乱建筑市场秩序。 一些地区还仍在招投标中违规操纵,互相串通, 暗设陷阱等诸多不规范的竞争和不规范的运作, 给建筑工程质量及安全埋下隐患, 这一问题应引起国家和社会的高度重视,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不断改进和完善招投标管理办法, 今天就谈谈钢格板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
 
一、钢格板建设工程招投标现状 
          我国钢格板市场招投标制度作为工程承包发包的主要形式在国际国内的工程项目建设中已广泛实施,它是一种富有竞争性的采购方式, 是市场经济的重要调节手段, 它不但能为业主选择好的钢格板供货商和承包人, 而且能够优化资源配置, 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 其本质特征是“公开、 公平、 公正” 和“充分竞争”。 实践证明, 钢格板招投标制度是比较成熟而且科学合理的工程承发包方式, 也是保证钢格板工程质量、 加快工程进度的最佳办法。  建筑市场工程承发包从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令性计划分配任务,到钢格板企业自己上市场揽取业务, 再发展到今天在有形建筑市场参加竞标。 在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 由于钢格板市场僧多粥少、 市场竞争过度, 各钢格板企业或其代理人为了获取承包合同采用了许多不正当的竞争手段。 违法违规现象时有发生, 引起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成为了反腐败工作中的热点问题。 市场存在的问题积重颇深, 不是靠权宜之计和“运动战” 所能解决的, 必须从目前社会大背景及钢格板市场运作的制度设计中寻找原因, 对症下药, 才能达到规范市场的目的。
 
二、 钢格板招标投标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 地方保护主义盛行, 招标有失公允。 一些地区、 部门为确保本地钢格板企业中标, 采取歧视性资质审查、 限制信息发布地点和范围, 或者制定不公平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等措施, 排斥外地钢格板企业或其他投标人。   
         2 招标文件不规范, 存在倾向性或歧视性情况。 倾向性表现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注明钢格板品牌、 型号等, 或者制定有倾向性特殊技术指标。 在某些地区, 行业或企业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 屡屡出台一些保护主义色彩的规定,跨地区、 行业的或外部招标钢格板企业基本上没有中标可能。
         3 招标人规避公开招标。 主要表现为: a. 肢解钢格板工程, 规避中心招标; b. 主体钢格板工程招标附属工程规避招标; c. 以种种理由将应公开招标的钢格板项目直接发包, 或采用工程联系单的方式随便增加钢格板工程量, 变相规避招标; d. 以邀请招标取代公开招标。
         4 投标人串标、 围标现象。 某些部门滥用权利, 在招投标前将钢格板工程内定给某些钢格板企业中标, 再指定几个钢格板厂家前来投标, 制造公开招标的假象; 或者, 投标人私下交易, 组成临时联盟, 相互约定提高或压低投标报价, 一家投标, 几家陪标, 事后再进行利益分配。 甚者, 有的地方还出现了专业围标集团, 专门组织一些施工单位投标, 中标后再私下交易。
         5 投标人挂靠、 工程私自转包分包问题。 一些钢格板企业出钱购买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书, 甚至盗用或借用他人证件参加投标,骗标。 或者, 有的钢格板企业中标后, 又将工程直接转包、 分包给其他钢格板企业, 从中收取管理费,以包代管, 而对工程质量、 安全不从事管理、 推卸责任。 这种转包的现象, 使得一些资质不够, 没有生产经验的企业加工生产, 给钢格板工程造成严重的质量安全隐患。 
         6 评标不公, 缺乏有效办法。 因为当前招投标还没有建立起一套科学的评标办法。 有的招标人为了让内定的钢格板企业中标, 对招标代理机构及评委进行暗示, 进行暗箱操作。 另外, 还因为评标专家库专家涉及不全面, 评标结果带有一定的主观色彩以及评标、 定标办法在投标书送达后确定的不公平现象等。 
 
三、 问题产生的原因 
         1 经济利益驱动 钢格板工程招投标参与各方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 归根结底都是经济利益驱动, 大都是为了给个人或集体捞到好处, 而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一些钢格板企业为了在竞争激烈的市场求得生存或者获得超额利润, 不择手段, 拉拢腐蚀建设单位、 招投标管理单位, 甚至监督部门有关人员, 使他们不按程序办事, 为投标单位提供作弊方便等。 
         2 法制建设不健全, 法制观念淡薄 尽管我国针对建筑市场的不正之风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 但对一些违法行为缺乏相应的处罚条款, 各方主体法制观念淡薄, 一些单位和个人仍然知法犯法, 有些人根本不学法、不守法, 我行我素, 胆子很大, 没有丝毫规矩和约束, 心存侥幸心理, 以身试法。 
         3 监督管理力度不大, 监控手段落后 招投标工作之所以有诸多漏洞, 给不法分子有可乘之机, 是因为监督管理不到位, 力度不大, 监控手段落后, 信息化水平不高, 监管力量不足, 没有严格按照程序监督, 没有全过程、 全方位监督。 只有各职能部门尽职尽责, 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工作, 才能减少工作失误, 杜绝不正之风发生。 
        4 供求关系严重失衡, 钢格板市场供求关系严重失衡, 生产能力明显过剩, 过度竞争导致了无序竞争甚至是恶性竞争。 招投标工作是一项技术性、 业务性很强的工作, 要求招投标各方参与者有足够的业务技能, 熟悉招投标程序, 有很强的责任心, 不能随意损害任何一方的利益, 突出公开、公平、 公正的原则, 维护健康的市场经济秩序。